排污单位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有关排污信息,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的规定,结合企业实际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,现公开展示与此专栏(见附件)。
附件1:登记回执.pdf
附件2: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.pdf
附件3:太阳集团tyc59972020年9月30日废气监测报告.pdf
附件4:太阳集团tyc5997后评价批复文件.pdf
附件5:太阳集团tyc5997口腔喷塑技改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批复【2020】01号.pdf
附件6:太阳集团tyc5997口腔喷塑技改项目环评批复咸环渭批复【2019】33号.pdf